已经找到了能彻底改变命运的终极目标——我一定,一定要偷走凌潇的人生。1.我叫楚洵,今年秋天正式升入全国屈指可数的高等学府——京大,就读于建筑系。我的脑子很灵光,写得一手好字,在入学之初就加入电影社,更以极快的速度成为社团内的核心社员。不夸张地说,短短一学期时间里,我已经成为大一乃至整个建筑系的风云人物,这都归功于我拥有独一无二的天赋——占有,你也可以理解为,偷走。2.奇迹发生在16岁的夏天,同学的爸爸去巴黎出差后,带回一支钢笔作为礼物,那天他把钢笔带到了学校。那真是一支漂亮的笔。同学说,这支笔只能在巴黎买到。一整天里,这支钢笔彻底占据我的脑海:如果它属于我就好了,这种想法在心里不断回想,在某个瞬间我突然感到轻微的眩晕,而后钢笔突兀地出现在我手中。明明正使用着钢笔的同学仍写着什么,没有意识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