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应该就是走马灯吧。 首先我要道歉,因为我说谎了。 之前在相互印证大家是不是“人”的时候,我对他们说我有个儿子。 我的确有个儿子,但是他七年前就已经死了。 做警察嘛!特别是刑警,难免得罪人。 我记得,这件案子起因是八年前。 那个时候还没有扫黑除恶的活动,特别是特别这个小地方,黑帮猖獗。 李春梅是个五十六岁的下岗女工人,年纪大了在城里不好找工作,凑钱买了辆小三轮车,走街串巷的收点废品、捡点破烂算是补贴家用。 而钱振华是当地一家夜总会的老板,手下有几十个小弟,听说还有点关系。 原本这两个人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的,结果那天钱振华喝了点酒,领着小三儿开着大奔在外面兜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