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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会,姐姐可是状元夫人,太厉害了,姐姐不嫌弃我才是呢!”丁香笑起来,感激轻叹:“姐姐和姐夫、姐夫都是好人,谢谢你们为我爹他们做的!知道他们都还好好的,我也放心了!”
说著又冷笑:“至于那一家子,等哪天我和老孟回去,再狠狠打脸收拾他们!如今我们那一家与他们已经断了关系,那可太好了,什么都不用顾忌了。”
丁香如今发达了,以她现在的性格那是肯定会回去打脸的,这不消说。反正,换做是她,她也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想想那场面,她还有那么些小期待呢。
丁香说著又无不遗憾的玩笑道:“可惜的是他们现在过得也并不风光啊,唉,我倒是巴不得他们现在衣食无忧的过著富足的好日子呢!到时候失去一切,重重的往下跌,才会更惨、更难以接受!”
乔萱:“.…..”
听起来似乎挺有道理!
且说丁香当初悄悄离开村里,恰好有一支商队从县里去省城,她编排了一个可怜身世,谎称去省城里投靠亲戚,求著商队捎带,表示路上会帮干活儿。
商队老板听她说的可怜,又看她做事干净利落,且挺聪明的,心生好感,于是便同意了捎带。
丁香就这样来到了省城。
她本来打算想法子赚点儿本钱,再以此立足的,谁知阴差阳错碰到了孟万孚。
两个人可以说是同病相怜,加上又都是从合山县来的,同样的无处可去,更有一种彼此相互依靠的感觉。
有了孟万孚作伴,丁香的心里那是真的安定了许多,有种找到了靠山的感觉。
虽然她早就知道,这个时代与她穿越前的那个自由开放的时代不一样,可真的走出了邵丁村,她才知道她远远低估了这个时代对一个单身女子有多不怀好意。
一个一无所有的孤身女子想要立足,难于登天!
哪怕有几个泼皮无赖大庭广众之下把她捉走,都不会有人救她。
丁香建议孟万孚去投军,孟万孚身手不错,投军才是最好的出路,两人可以一起去边境,等待征兵的消息。
而且,边境大城商贸必定发达,这钱也好赚。
就算投军不成,也可以在那边赚大钱。
孟万孚想了想,觉得这法子靠谱,于是答应了。
丁香便用孟万孚的银子先给两人都买了几套衣裳,又买了一套简单的文房四宝,以及《三字经》、《百家姓》等几本书。
当时可把孟万孚给心疼的!
但是丁香说他不认识字,就算有点儿身手投军之后也很难出头,所以这一路上他要学学认字,每天晚上还要写几个字。
孟万孚头大不已,又觉得丁香说的有道理,想想心中的仇恨,咬著牙点头答应了。
当然是丁香教他,至于丁香为什么识字?丁香也不识字,只不过干活儿的时候经常忍不住跑到邻村学堂外边偷听,《三字经》这样的她都会背了,只要对照著书本对应上字,自然就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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