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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尊在养鬼。听起来好像很离谱,但倘若一句话总结,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凡人大限三百载,无论如何的手段,何等珍贵的灵丹妙药,都无法违背这般铁律。所以那位天尊干脆另辟蹊径。好!不让活是吧?那就死呗!但哪怕人死了,我也要把人留下来。就这样,姜沫当了三百年人,又当了二十年鬼,终于在今天,彻底身魂分离。“当真是……奇闻……”余琛啧啧赞叹。接着往下看去。在姜沫的走马灯里,他也算亲眼看见了那枚能使人与鬼通的通幽玉佩。倘若单看模样的话,它通体呈焦黑之色,黑黝黝的,丑不拉几,好似那凝固融化的岩浆一般。而又因为姜沫本身之是凡人,除了感受到那焦黑的玉佩能够在天地规则之下庇护她的魂魄以外,对那玉佩再也没有更多的认知。所所以余琛也无法从走马灯中判断,这玉佩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但可以肯定的是,玉佩会消融。就好像是那融化的冰块儿一样,只不过速度无比缓慢,二十年方才彻底消融在世间,让原本人鬼相通的长寿女姜沫魂魄暴露在天地之中,被人鬼殊途的铁则所致,再也无法影响阳间的任何事物。又一次“死”了。那么,还有一个问题。——那位天尊呢?作为二十年前亲手用那通幽玉佩让姜沫魂魄通人间的始作俑者。二十年后,姜沫死的时候,他又在哪儿?这一点,在姜沫最后的走马灯里,找到了答案。——他远行去了。在三年前,也就是姜沫身上的玉佩即将彻底融化之间,那位天尊远赴上京之外,再去寻找更多的通幽之宝了。——他的野心,可不止是让姜沫多出二十年寿元,而是……永生永世,相互陪伴。其实对于姜沫来说,这三百二十年,已死而无憾。这些年里,她虽不修行,但却博览群书,通晓生死,悟出了那生死轮回之妙。她认为,她的一生,已经足够,只要临走之时,能好好儿同夫君告别,便已足够。但那天尊不愿意啊!因此在三年前,他离去了,要再同天争寿。只不过这一次,他这一去,再也没有回来。直到那焦黑玉佩彻底湮灭,姜沫再度身“死”,他也未曾归来。而姜沫的遗愿——同他告别,除了当真想在生死将他们分开之前告一句别以外,还有一个原因,便是想确定,他的夫君,仍安然活着。因为倘若他没有出什么意外的话,二十年之期,姜沫真正身死,他当然不会缺席。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位天尊,大抵是在外遭遇了什么麻烦事儿,回不来。而姜沫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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