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狡辩的余地。 我看着面如死灰的表姑一家,最后一次转向法官,声音铿锵有力。 “法官大人,我请求法庭,依法追究周红、李翠花、刘老四等人诬告陷害罪、以及敲诈勒索未遂罪的刑事责任!并对涉嫌协助伪造证据、误导法庭的王律师,进行严肃处理!” 法槌,再次重重落下。 那声音,威严而坚定,是对罪恶的审判,也是对正义的宣告。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红、李翠花、刘老四,合谋捏造事实,意图陷害他人,并以此为要挟,进行敲诈勒索,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数罪并罚,决定判处主犯周红有期徒刑五年,从犯李翠花、刘老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涉案律师胡斌,在执业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