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线——那是吐突承璀心腹才有的纹饰,三年前,就是这双手把母亲的白绫绞成了死结。肠子开始痉挛时,我忽然想笑。多讽刺啊,他们赐我全尸,却不知我早已被这吃人的世道掏空了五脏六腑。再睁眼时,永贞元年的晨光正斜照在《封建论》的竹简上。指尖触碰到的眼角光滑平整,可记忆里那道烙铁烫出的红痣仍在灼烧。案头铜镜映出我二十八岁的面容,鬓角没有一根白发——多好的皮囊啊,正好用来装一个腐烂透顶的灵魂。窗外乌鸦在叫。我慢慢展开掌心,那里还残留着前世被贬柳州时,指甲抠进诏书留下的月牙形血痕。这次...砚台里的墨映出我扭曲的笑,我要用你们的血来磨墨。1我睁开眼时,喉咙里还残留着毒酒的灼烧感。柳司马,该上路了。昏暗的牢房里,烛火摇曳,映出宦官那张阴鸷的脸。他手中捧着一杯酒,青瓷盏边缘泛着冷光。我认得他——吐突承璀的心腹,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