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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来都是一个性子,咬定了什么,就是死也不撒手。
他紧紧抱着她,心跳得飞快,却忽然听到了另一道心跳声。
扑通,扑通。
逐渐同频。
他脸上的笑越来越大,到最后几乎是控制不住地笑了出来,抱着付臻在庭院里转着圈,这股激动劲儿,比从前连中两元时还多还大。
付臻由着他闹,脸上写满了对他的纵容。
最后实在被他晃得头晕了,这才拍了拍他,示意他把自己放下。
陈庭风跟狼咬住了骨头一样,就是不肯撒手,直接抱着她坐在了自己的膝上,将头靠在她的颈间,黏黏糊糊。
付臻伸手勾住他的发梢,神思却又回到了上一世:“你那时活得并不开心,虽然还是那副冷冰冰的模样,我那会儿也不算了解你,可我就是觉得,你并不开心。”
“或许是因为我的死,又或许是因为别的,”陈庭风的头蓦地抬了起来,付臻轻轻摸着他的脸,“我不愿你再变成那样。”
“今生,你要安安稳稳陪我到老,我们一家子和和美美地过一辈子。”
陈庭风几乎哑了声,喉间蓦地涌上一股酸涩,直让他连张嘴也困难。
心情大起大落,他心下复杂难言,只能紧紧抱着她,像是紧紧拉着自己的风筝线,不让自己彻底没了根,深陷富贵的泥潭。
“好,”他说,“我们一家,不能少了一个人。”
君子一诺,重如千金。
匈奴兵强马壮,被陈暄夺回了一座城池,几乎让他们气红了双眼。
赫连宇如一头疯狗一般,死死盯着远处城墙上的旌旗。
在前些日子,这座城墙还挂着他们的旗。
心腹凑上前来:“贤王,单于来信。”
赫连宇收回目光,带着浑身戾气,大步走向营地中的帐篷。
他们被夺回了城池,却又不肯回去,只能驻扎在城外,索性他们本就是游牧民族,这样的生活早就过惯了。
他一把掀开帐篷帘子,大马金刀坐在了椅子上,心腹递上信。
他三两下拆开,看完,却是大笑三声,笑声里满是畅快。
“传令下去,今明整兵,三日后,攻城!”
那头陈暄正在城中布粥。
看着瘦骨嶙峋的百姓,和街上随处可见的尸身,一张脸绷得死死的,眼睛血红。
这些都是他们的百姓,是中原的百姓!
匈奴残暴之名从不是空穴来风,他们占领的城池,却只顾享乐,将女子拉来随意侮辱,男子用刀刺杀为乐。
陈暄夺回城的时候,城中尸横遍野。
鲜血染红了地上的土地,三天三夜也洗不清。
他一拳打在墙上,心中恨得滴血。
这群该死的chusheng!
士兵在副官的带领下有条不紊地处理着尸身,天气炎热,有些尸体已经腐烂发臭。
现在没有土葬的条件,又为了防止瘟疫,就只能将尸身放到一块儿,点火烧尸。
浓烟滚滚,带着百姓的血泪,传遍了整座城池。
就连往日再懒散的士兵,此时此刻,也不由红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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