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大人,女装是有参考标准的,这条裙子的维度设计别说l,在国标尺寸中连x都达不到,这显然不能算做是正常的尺寸差异了,这完全属于尺寸诈骗!” 还有席某和我的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以及他已经删除地帖子上的发言。 “这些证据中,我一再忍让,严格按照他要求的退货流程进行申请,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女装包含在七天无理由退货中,他们自己的所谓的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完全是违法的。” “而他仍然在自己违法的情况下,对我进行了人身攻击,不仅攻击我的身材,要我裸着磕头道歉,更是人格的侮辱,完全不存在玩笑的可能,而是实实在在的恶意。” 我的一字一句敲击在对面两人的心口,他们刚刚的淡漠已经渐渐变成凝重。 我才放出的一轮证据,已经让对方有些坐不住...